1991年,国家为了稳定和加强基础研究,推动基础研究持续稳定地发展,开始实施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,即攀登计划。攀登计划包含两方面内容,即以探索和认识自然界客观规律为目的的研究工作和瞄准社会进步、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研究工作,涉及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天文、地学、生物学等方面的基础研究项目和技术、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。“八五”期间,共实施45个攀登计划项目,“九五”期间,共实施66个项目。攀登计划每个项目执行五年,经费支持额度为五年500—1000万元人民币。2000年攀登计划完成使命。
    2001年根据“十五”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,为了更好地推动基础研究工作,国家科技部开始组织实施“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”,当年,首批有60项通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。